(PART 8) - 皮革製品及隨身裝備
當要處理不同物料的質感時, 除了用顏色和明暗度來區分之外, 更可利用光澤度來表達的.
每種物料也有其不同的光澤度, 舉例說一般布料軍服是全啞色, 皮革製品是半光啞色, 中世紀盔甲是全光澤色等. 而各類型顏料亦有它的光澤度特性,
好像水性塑膠彩便善於表達全啞色的物料, 半光啞的物料最好使用琺瑯漆或油彩, 至於全光澤的物料, 可在上色之後用光油調稀然後塗上數遍, 直至表面呈現反光的效果.
善於利用各種光澤度, 能令你的作品生色不小的.
1. 為表達皮革半光澤的效果, 先用琺瑯漆調出半光啞黑色並油於皮帶及皮鞋處 (圖四十一).
2. 然後用琺瑯漆調出不同深淺的半光啞啡色, 用 “由深入淺” 的技巧來處理高光位. 最後在金屬的地方用銀色油上 (圖四十二).
3. 至於各種隨身裝備, 可根據各種物料用以上方法分別處理 (圖四十三)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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